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11月8日,和县检察院就两例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案件分别进行公开听证,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同步直播,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听证会邀请三名市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听证,该院副检察长范平主持听证。
社区矫正对象赵某某因胸口疼痛难忍至和县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左肺占位,随即转至东部战区总医院接受治疗。当日下午,赵某某致电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口头请假,并于出院后及时补办请销假手续,提交转诊证明、出入院记录、诊断证明等材料。
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至姥桥镇司法所参加集中教育学习,但微信群内仍发送地址为和县历阳镇的实时定位,且其行程码显示曾于七日内到达江苏省宿迁市。后经调查核实,张某某曾私自外出至江苏省宿迁市,并存在让妻子用定位手机代发定位的行为。
听证员在听取检察官汇报、审阅证据材料、向司法行政人员提问后,形成一致评议意见:赵某某因病情紧急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但及时进行电话报备且事后及时补办请销假手续,综合考虑其矫正期间表现,本次可不予处罚。张某某私自外出、人机分离,情节较重,建议给与警告处分,并考虑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管。
针对上述两起社区矫正对象违反规定外出案件,该院从外出原因、紧急程度、事后表现、平时表现等方面综合考虑,作出相应处罚建议,在社区矫正执行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积极运用公开听证的形式让检察监督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