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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机构
内设机构介绍
时间:2020-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5-5332197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贯彻实施,管理秘书事务,处理和编发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政协委员联系工作;负责有关工作部署、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负责机关车辆使用管理等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系统的设施建设、设备选用;负责检察机关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信息数据的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 

 

  (二)、政治部  (联系电话:0555-5332315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协同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统计等日常管理事项;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资管理、表彰奖励、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等工作。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衔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联系电话:0555-5332173 

  主要职责:负责对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逮捕、起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指导开展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第二检察部(重大与职务经济犯罪检察) (联系电话:0555-5332175 

  主要职责: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逮捕、起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对省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审查逮捕、起诉,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五)、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 (联系电话:0555-5332193 

  主要职能: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监督,负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六)、第四检察部(民行与公益诉讼检察部) (联系电话:0555-5332176 

  负责办理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负责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民事执行、行政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相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对同级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七)、第五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加挂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0555-5322000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控告、举报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的指导;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统一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申诉;对举报线索进行审查、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负责检察机关管辖的实名举报初查及反馈工作;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依法查办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案件;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工作和司法救助工作;依法查办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案件的查报结果,负责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综合反映控告、举报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情况。

 

  (八)、综合业务部(加挂法警大队牌子) (联系电话:0555-5515751 

  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及业务应用系统应用;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检察技术工作和技术性证据检验、鉴定、审查等工作。围绕有关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实务论证,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对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检察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