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促使司法在阳光下运行,6月10日上午,和县检察院就保外就医人员赵某某申请延期提交病情复查情况事项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副检察长范平主持会议。
社区矫正对象赵某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后因患脑梗死、2型糖尿病、褥疮、低蛋白血症被暂予监外执行。现因赵某某病情无法好转,长期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去医院检查没有实质性效果,其妻陈某某提出延期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申请,并代为出席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和县司法局、历阳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赵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及其家庭情况发表意见。
出席听证会的三名听证员听取了各方意见后,一致同意延期提交申请,同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探索更加长效化的方式解决其复查难问题。
根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保外就医对象应当每三个月提交病情复查情况。一旦条件消失,就应当收监执行。但也明确,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病情及保证人等情况,调整报告身体情况和提交复查情况的期限。
和县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树立人性化执法理念与责任担当意识,通过举办听证会,既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变管理与被管理“对立”思维为双赢思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