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农、专职检委柯卫东列席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本次会议由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根周主持,讨论了原告马文理、李变与被告明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汇报了该案的基本案情,认定的事实以及合议庭的审查意见。张晓农检察长围绕该案认定的事实以及争议焦点,就被告的行为定性、证明责任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徐根周院长以及各审委会委员对张检的发言,表示了充分的肯定与认可。最后,审委会委员对该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