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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检察院坚持“四个联动”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成效
时间:2018-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和县检察院坚持“四个联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见成效。截止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6条,承办涉黑涉恶案件511人,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316人,积极引导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起。具体做法: 

  一、坚持上下联动,努力在提高政治站位上下功夫。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侦监、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公诉、侦监、控申、案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形成了检察长亲自挂帅,亲抓亲管,各部门负责人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参加上级政法委、上级院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专题视频会,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努力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站位;院党组先后三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和具体的工作部署,及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全院干警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采取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全院干警业务素质。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由市院公诉处开展的“两高”、“两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业务培训视频会,学习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院扫黑办专门将近年来最高检、最高法关于打黑除恶相关司法解释及会议纪要进行收集和整理,并上传在检察内网,供干警学习;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业务骨干谈体会、谈认识,明确扫黑除恶工作标准,提高全院干警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消除扫黑除恶工作的难点,克服工作中的畏难情绪。 

  二、坚持部门联动,努力在拓宽案源上下功夫。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一是定期召开案情分析会。院党组每半月组织一次由扫黑办牵头,侦监、控申、公诉、案管等部门参加的案情分析会,及时疏理线索,定期向县扫黑办反馈案情和移交线索;二是建立随机通报制度。公诉部门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有案不立现象及时通报侦监部门,侦监部门在批捕案件中发现的一些构罪未报捕且无追捕必要的案件及时反馈到公诉,加大对刑事侦查监督的力度,通过立案监督和追诉漏罪、漏犯,防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中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漏罪漏诉的现象;三加大对公安部门治安案件的监督力度。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控申、案管、侦监等部门结合举报线索,通过阅卷、询问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对辖区内历阳、城北、功桥、姥桥等派出所涉及的暴力违法案件进行监督,努力查找涉恶涉黑案件线索。 

  三是坚持检群联动,努力在获取线索上下功夫。一是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街头宣传、发放传单、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让群众能够及时反映涉恶涉黑线索。二是加强工作的主动性。案管、控申部门每周一次到基层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进行走访调查,深入挖掘线索;三是进行群众走访。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村、自然村,面对面的与群众沟通,到群众身边去了解情况,挖掘线索。四是建立定期接访制度。对于来院反映线索的群众,院负责专人接待,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对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 

  四是坚持检警联动,努力在增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一是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对于上述工作中获取的线索,按程序移交县扫黑办及公安部门进行处理;二是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县扫黑办召开的5次案件分析会,选派业务骨干对侦查机关业务工作加强指导,为侦查机关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业务支持。三是积极引导侦查。针对涉黑涉恶案件,选派骨干提前介入。年初以来,在公安机关办理的我县姥桥镇居民高某某、杨某某涉黑案件中,本院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专案组,通过详细阅卷、听取案情汇报的方式,及时熟悉案情,查找定案中存在的不足,为侦查机关指明侦查方向,经过四个月的全面跟进,在该案的侦破中,我院为侦查机关疏理侦查提纲30余条,2018322日,和县公安局对该案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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